
你滑短影音時,看到某位名人說出驚人的話,影片角落有一行小字「AI 生成」。這行字是誰加的?如果沒加,會怎樣?
2026 年 8 月 2 日起,歐盟用法律回答了這個問題。這篇用生活例子,帶你看懂「AI 內容標示」到底在標什麼、誰要負責,以及人在台灣的我們,滑手機時可以怎麼用。
歐盟從 2026 年 8 月起,要求 AI 內容「說清楚」。
歐盟《人工智慧法》(AI Act)在 2024 年 8 月生效,各條規定分批上路。其中第 50 條的「透明義務」從 2026 年 8 月 2 日開始適用,重點有三件:
- 聊天機器人要讓你知道:你正在跟 AI 說話。
- 生成圖片、影片、聲音、文字的工具,要在輸出裡留下機器讀得到的標記。
- 發布深偽內容,或用 AI 寫公共議題文章的人,要公開說明。
違反的業者,最高可罰 1,5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 3%。2026 年 7 月生效的修正案延後了高風險 AI 的部分規定,但沒有延後第 50 條;只給 8 月前就上市的生成工具一段緩衝,浮水印要在 12 月 2 日前做到。

標示分兩層:一層給機器看,一層給人看。
可以用零食包裝來想:包裝上的條碼是給收銀機讀的,成分表是給人看的。AI 內容的標示也分這兩層。
給機器看的是第 50 條第 2 項,由做 AI 工具的公司負責:在檔案裡放中繼資料(例如 C2PA「內容憑證」),或加上看不見的浮水印,讓平台和偵測工具認得出「這是 AI 做的」。
給人看的是第 50 條第 4 項,由發布內容的人負責:深偽的影像、聲音、影片,以及用 AI 寫的公共議題文章,要在畫面上或說明裡寫清楚。

不是所有 AI 內容,都要大大貼上標籤。
法條留了幾個例外,避免什麼都要標。修圖軟體自動調亮度這類「輔助編輯」,或沒有實質改變原內容的功能,不必加機器標記。明顯是藝術、諷刺、虛構的作品,例如動畫短片或搞笑合成,仍要說明,但可以用不打擾觀賞的方式,例如寫在片尾。
用 AI 協助寫的公共議題文章,如果經過人工審閱,而且有人負起編輯責任,就不必另外標示。本站每篇 AI 協助的文章,文末仍會寫「本文由 AI 協助整理,經編輯審閱」,是主動多做一步,讓讀者知道文章怎麼來的。

業者怎麼做到?歐盟先發了一本「作業指南」。
歐盟執委會在 2026 年 6 月 10 日發布《AI 生成內容標記與標示行為準則》最終版。這份準則由業者自願簽署,一部分寫給做工具的公司,說明怎麼用中繼資料、浮水印等多層方式標記,並讓別人能偵測驗證;另一部分寫給發布內容的人,說明深偽和公共議題文字怎麼標示。
人在台灣,也會看到這些標籤。
歐盟法律只管歐盟市場,但大平台常把同一套功能用在全世界,有些平台更早就開始做。YouTube 從 2024 年 3 月起,要求創作者在上傳時說明「經變造或合成」的寫實內容:換臉、合成真人聲音、把真實地點改成災後畫面都要揭露;明顯不真實的動畫、美顏濾鏡、用 AI 寫腳本則不用。健康、新聞、選舉、金融等敏感主題,標籤會直接出現在影片上。
TikTok 從 2024 年 5 月起,會讀取其他工具留下的內容憑證,自動替 AI 生成的圖片和影片加上標籤。
滑到可疑內容時,記得三件事。
- 先找標籤:看畫面角落、說明欄和帳號簡介。
- 查來源:最早是誰發的?有內容憑證的檔案,可以用驗證工具查看它怎麼產生、改過什麼。
- 沒有標籤,不等於是真的:截圖、重新錄製或轉檔,可能讓檔案裡的標記消失;不守規矩的人也不會主動標示。

自己發布時也一樣:如果你用 AI 做了寫實的人物或場景,就主動打開平台的 AI 標示,或在說明裡寫清楚。
最後提醒:這篇整理的是歐盟規定與平台做法,不是法律意見;各國規定仍在變動,在台灣使用時,以台灣法規和平台規定為準。
參考來源
- EU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:Article 50 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for Providers and Deployers of Certain AI Systems(查閱 2026-10-27)
https://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.eu/article/50/ - EU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:Article 99 Penalties(查閱 2026-10-27)
https://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.eu/article/99/ - European Commission:Commission publishes Code of Practice on marking and labelling AI-generated content(2026-06-10)
https://digital-strategy.ec.europa.eu/en/news/commission-publishes-code-practice-marking-and-labelling-ai-generated-content - White & Case:EU AI Omnibus enters into force, amending the AI Act(2026-08-04)
https://www.whitecase.com/insight-alert/eu-ai-omnibus-enters-force-amending-ai-act - YouTube Official Blog:How we’re helping creators disclose altered or synthetic content(2024-03-18)
https://blog.youtube/news-and-events/disclosing-ai-generated-content - TikTok Newsroom:Partnering with our industry to advance AI transparency and literacy(2024-05-09)
https://newsroom.tiktok.com/partnering-with-our-industry-to-advance-ai-transparency-and-literacy?lang=en
本文由 AI 協助整理,經編輯審閱。



